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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22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完成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据宝新金融表示,买卖协议所载的第一阶段收购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第一阶段完成已于2023年3月22日落实。于第一阶段完成后,目标公司成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持股51%,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合并至该公司财务报表中。
据悉,此次宝新金融所收购事项为汕头市泰盛科技51%股权。此前2月28日,宝新金融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宝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深圳宏佳新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就目标公司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买卖协议,总代价为23.05亿元,交易分为两个阶段。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第一阶段销售股权(占目标公司总股权及实际缴足注册资本51%),代价为11.76亿元,将抵销宝新置地贷款约人民币11.64亿元,最终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1210万元。第二阶段代价为人民币11.29亿元,以应收宝新置地集团账款约人民币4.15亿元抵销,余额约为人民币7.15亿元。
资料显示,目标公司汕头市泰盛科技全部股权于2022年6月30日的估值约人民币28.70亿元,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从事开发建设项目,总土地面积约16.7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10万平方米,分为三个区域。 此外,宝新置地于同日也发布公告称,完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即第一阶段出售汕头市泰盛科技51%股权。其表示,董事会欣然宣布,买卖协议所载第一阶段出售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第一阶段完成已于2023年3月22日进行。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出售公司不再为附属公司,出售公司财务业绩将不再合并至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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