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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神秘男子在西安豪掷2000万购买金条!背后真相是……
神秘男子在西安某金店内豪掷2000余万购买金条,竟是帮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的新套路。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反诈民警循线出击,打掉一个"洗钱"犯罪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3月15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反诈中心接到报案称,有人冒充商家客服人员诈骗其40余万元。反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该案涉诈账号在西安某金店有大额刷卡消费。民警紧急赶赴西安,展开调查。
经过对金店的走访、摸排,办案民警获悉,3月19日,一男子匆匆来到该金店,刷卡消费2000余万元购买金条,随后迅速离开,行为极其反常。
办案民警锁定嫌疑人秦某与杨某,此时秦某与杨某已离开西安,民警立即启程,追踪抓捕。3月24日,办案民警在广西桂林将2人一举抓获。随后顺藤摸瓜,抓获了雇佣秦某与杨某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据调查,王某受雇于境外诈骗团伙,掌握多张银行卡,当受害人被骗资金打入银行卡后,王某从全国各地不同金店购买黄金,转移涉案资金洗钱,从中抽取佣金。秦某和杨某受雇于王某,由秦某负责在金店刷卡购买黄金,杨某交接转移,再由其他人员将黄金在黑市上交易变现,完成洗钱过程。
本案涉诈银行卡共计16张,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名涉案银行卡卡主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目前,秦某、杨某、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榆阳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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